北京拟规定极重污染日时公务用车带头停三成

2012年12月14日19:1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张淼淼) 记者14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北京市政府已出台《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方案将基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空气质量“新国标”,将空气重污染日分为重度、严重、极重,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对措施。

  空气质量“新国标”与老标准相比收紧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的浓度值,新增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用AQI(空气质量指数)替代API(空气污染指数)对环境进行更贴近公众真实感受、更透明、更强调实时发布系统评价。

  “重污染日的分级将根据AQI指数的高低划分。”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于建华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当一个或多个区域24小时AQI指数在201到300之间为重度污染日,300以上500以下为严重污染日,达到500则为极重污染日。

  于建华说,重污染日应急方案主要包括提醒老人、儿童减少户外运动等的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的建议性减排措施以及当出现严重污染和极重污染天气时实施的强制性减排措施。

  方案明确,严重污染日时,北京将采取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停止建筑拆除工程;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冶金、建材、化工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排放15%等5项强制措施。

  当极重污染日出现时,除了采取与严重污染日相同的强制措施外,施工工地停止土方施工,冶金、建材、化工行业的污染减排量上升到30%,在京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用车30%。

  据了解,北京市政府将成立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环保局,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职能是,当预测空气质量将出现严重和极重污染时,报经协调小组领导同意后,通知各成员单位启动强制污染减排措施。

  目前,北京市各区县政府和主要委办局均制定了《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并负责在出现重污染日时组织实施。

  据悉,北京市已建成包括35个监测站点覆盖全市各区县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可以实时监测、评价各站点空气质量,并可分区预报未来24小时的空气质量。市民可以通过专业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子邮件订阅、手机软件等方式获取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当出现重污染日时,北京环保部门将通过微博、新闻提示等渠道加密发布相关信息。

(原标题:北京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 极重污染天公车带头停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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